11月11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一对情侣在与他人聚餐时发生口角,女方欲单独离开,同桌一男子执意送她回家,将其送回家后,该男子竟推拽女子进入卧室欲强行同其发生性关系。后因他人给男子打来电话询问情况,女子才得以逃脱。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男子蔺某,1992年出生。判决文书显示,7月5日20时许,蔺某与张某,以及及张某朋友李某、李某的女友黄某聚餐饮酒。次日凌晨3时许,李某与黄某发生口角,黄某打算乘坐网约车离开。蔺某在黄某明确拒绝下仍以送黄某回家为由与其同乘。公诉机关指控,蔺某执意上车后并在途中用手触摸黄某腿部。二人到达黄某家楼下后,在黄某明确拒绝的情况下,蔺某仍跟随黄某至其家中,在家中强行搂抱、亲吻黄某,并推拽黄某进入卧室欲强行同其发生性关系。因此时张某向蔺某打电话询问情况,黄某得以逃脱至楼梯口,并通知男友李某报警,蔺某因害怕逃离现场。7月6日,民警将蔺某抓获。事后,蔺某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黄某4万元,黄某对蔺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蔺某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蔺某已经着手实施强奸,张某向其拨打电话询问被害人情况,被害人趁机逃离房间,蔺某未得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蔺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宽处理。对于辩护人所提蔺某构成强奸中止的辩护意见,经查,蔺某出于害怕停止犯罪行为,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强奸未遂。
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蔺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张莉
审核 王光东
网友看法
1、网友正直桃子0H5:蔺某心怀鬼胎,图谋不轨,乘朋友吵架之机,以送女孩回家为名,企图强奸女孩未遂,被判刑坐牢,赔偿四万,是罪有应得,这是交的什么朋友,喝点酒就见色起意,交友真是要谨慎。
2、网友天空之城two:4万元在长春啥事都能解决了
3、网友好心情850109: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可是,既然赔了钱,又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最后还是被法院判刑,有些让人费解![大笑][大笑][大笑]
4、网友带刺的黄瓜:啥朋友啊[笑哭]。干出这种事
5、网友大爱无疆:羊肉没吃到惹身骚,4万元顶级标准了[捂脸]
6、网友风雪飘飘看天下:这种划不来,未遂
7、网友微笑青山ly:未遂赔了4万得到谅解了还要坐牢?
8、网友直爽的意境:黄某的男友李某也是犯傻,黄某要走李某为什么不拦着?蔺某执意纠缠女友李某看不见吗?
9、网友宏不宏:当着男朋友面送人家女朋友回家
10、网友勇往直前的枫叶sDN:趁虚而入失败,心思歹毒,判斩立决[比心]
11、网友heroxn:4w+蹲1年半+一辈子污点+连累下一代
12、网友想吃老式的阳春面:即然是未遂,哪怕不赔偿也不会重判,只要认罪态度好,估计也不会超过二年
13、网友自渡: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女人做这样的事情会判多重?
14、网友山河万里:哟嚯!偷鸡不成蚀把米,一辈的的污点。
15、网友自由雪碧fVr:牛逼啊这人,坐一桌的朋友们???
16、网友众康:之前朋友也遇到过类似被强行送回家的情况,还好她机智躲开了安全意识真的很重要。
17、网友淡洋:这代价有点大
18、网友华语1120:这是图啥呢
19、网友洪兴社:这样有预谋的“犯罪”人员,绝对不能轻判![赞][赞][赞][赞][赞]
20、网友释卡:好心送归变歹念,强行施暴终获刑,1年6个月刑期是法律对“不怀好意”的严惩,更是对女性权益的坚实守护!
本财经资讯由烁宝新闻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烁宝新闻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