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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最高检说了个挺大的事:婚前同居,也算家庭成员。精神虐待,也是家暴。
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我跟对象租个房住,这就成家庭成员了?那分手还得离婚?我的钱是不是要分一半?
先别急着恐慌。这事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最高检那边说得挺清楚,婚前同居算家庭成员,这话是有前提的。不是你随便跟谁住几天就能算。得是那种长期在一起过日子的,关系稳定的,见过双方家长的,奔着结婚去的。
而且,他们特地强调了,这个认定只针对家暴案件和人身保护令申请。你们俩同居期间挣的钱,还是各归各的。分手了,该走走,谁也不欠谁。财产归属、分手程序,一点没变。
这就好比,法律给你上了个保险,但不是给你加枷锁。
为啥要这么搞?因为以前法律上有个漏洞。
按虐待罪来说,施暴的人和受害人必须是“家庭成员”。你俩没领证,就不算。那施暴者最多就是故意伤害,判得轻。受害者想申请人身保护令?对不起,你俩不是家庭成员,不符合条件。
这个漏洞有多大?大到能死人。
最高检公布了个真实案子。山东临沂有个男的叫马某某,跟女朋友苗某在一起了。俩人租了房子住,见了家长,参加对方家庭聚会,就等着结婚了。
一开始还挺好。但马某某开始作了。
他老说自己没安全感,逼着苗某别出差,删光其他男性的微信,24小时查岗。天天骂她,说她不行,说她对不起他。这种精神控制,持续了将近一年。
马某某不让苗某出国读书,还一直骂她。苗某吃了安眠药,送医院抢救回来了。
8月,苗某发现马某某出轨了,又吃了一次药。
12月10号晚上,马某某在酒吧喝酒,看见苗某跟同学聚会,又通过微信骂了她一晚上。12月11号凌晨,苗某第三次吃药,这次没救回来。25岁,就这么没了。
最后法院以虐待罪判了马某某三年两个月。
关键就在这儿:虐待罪的前提是家庭成员。但他俩没结婚。检察机关根据反家暴法的精神,认定他俩有共同生活基础,属于事实上的家庭成员。
这就是最高检这次认定的现实意义。不是在重新定义婚姻,是在给受害者留条活路。
你想啊,现在多少年轻人婚前同居?租个房子,一起做饭,一起见家长,一起规划未来,就差那张证了。
如果法律还死盯着那张纸不放,就等于告诉施暴者:你们没结婚,我打你骂你控制你,顶多算故意伤害,判得轻。
这不是在保护受害者,这是在给施暴者开绿灯。
而且,这次最高检还明确了一点:精神虐待也是家暴。
以前很多人觉得,家暴就是打人。但实际上,精神控制、情感操纵、长期辱骂,这些东西杀人不见血。马某某那个案子,他一次都没动手,但他把苗某逼到三次自杀,最后一次没救回来。
这种冷暴力,比拳头更狠。
但你要说了:那万一有人利用这个讹人呢?比如故意同居,然后诬陷对方家暴?
首先,诬陷家暴本身就犯法。其次,虐待罪得有证据。马某某那个案子,女孩三次自杀,有医院记录,有聊天记录,有证人证言。法院不会随便听你说两句就信。
而且这个认定是双向的。你对同居对象施暴,你也得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说白了,法律就是在说:我不管你们领没领证,但只要你们过的是过日子的生活,一方对另一方施暴,我就按家暴的标准来处理。
这个认定,其实是在回应一个现实:法律得跟着社会现实走。
现在很多年轻人婚前同居,见家长,租房,过着跟夫妻一样的生活,就差那张纸。如果法律还死盯着那张纸不放,就会放过施暴者,让受害者没处说理。
而且,这个认定还有个更深层的意义:它在告诉所有人,亲密关系里的暴力,不是私事。
以前很多人觉得,家暴是家务事,外人不好管。但实际上,暴力就是暴力,不管发生在哪里,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最高检这次认定,就是在打破这个观念。它在说:只要你们形成了稳定的共同生活关系,法律就会保护弱势一方。
所以你看明白了吗?这个认定的本质,不是在扩大家庭成员的范围,是在扩大法律保护的边界。
如果你是个正常人,这个认定对你没影响。该同居同居,该分手分手,法律不管你。你的钱还是你的钱,分手了该走走,谁也不欠谁。
但如果你想靠着“我们没结婚”这个借口,去虐待、控制、伤害你的同居对象,那现在不好使了。
法律这次补上的,不是一个漏洞,是一条人命。
马某某那个案子,如果早几年有这个认定,苗某可能不会死。她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可以让法律介入,可以早点离开那个男人。
但她没有。因为法律当时不认她是“家庭成员”。
所以,这次最高检的认定,意义远比你想的大。它不是在给你的恋爱关系加枷锁,是在给那些身处暴力关系中的人,留一条活路。
最后说一句:如果你身边有人正在经历这种精神控制、情感操纵,告诉他们,法律现在站在他们这边了。
不要等到第三次吃药。
不要等到再也醒不过来。
网友看法
1、网友风动星辰:高院认定同居冷暴力为家暴依据有:长期恶意冷漠、言语贬损、经济控制等,对另一方精神造成严重伤害,影响正常生活,符合家暴特征即可能认定。 [赞][赞]
2、网友南京庆哥:女人能跟男友婚前同居,这是很大的、无私的付出啊!再不珍惜还施加冷热暴力,那还是人吗?天理不容,现在法律也难容了,好![赞][赞][赞]
3、网友bb爱抱抱:写进法律,谢谢!
4、网友琉璃玉墨:弱势的一方需要更多的关注,让家暴不再是家务事,对家庭暴力零容忍
5、网友Phoenixinfire:演艺圈那就真是大家庭了
6、网友琚丝桐:长期是多久?得有个时间概念......
7、网友见事说事:整得好[赞][赞][赞]
8、网友涵涵:保护更多女性
9、网友单纯阳光Bz:这个马某太变态了吧
10、网友明月: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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